法律问答

前几年,我替他人向银行贷款我是担保人,那个人写了字据,可是他一直没有还,我该如何追回!

2018-12-21 08:15: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一、银行贷款买房的流程  
    1、提供咨询、受理申请、贷前调查;  
    2、贷款审批;  
    3、贷款发放;  
    4、贷款回收;  
    5、贷后管理。  
    二、银行贷款买房需提交的材料  
    1、已经支付全部或部分首期购房款的证明;  
    2、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  
    3、购买二手住房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件、户口本、军官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  
    5、借款人和/或配偶授权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授权文件;  
    6、已出租的房产须提供租赁权益变更的证明文件;  
    7、借款人本人名下用于供款的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  
    8、交易住房的《房产价值评估报告》;  
    9、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或资料。

  • 1、当事人对于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范围内的保证责任。
    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之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保证责任。连带保证责任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履行承担保证责任。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8条、19条
  • 个人担保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做了担保,还可以贷款吗?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担保人需满足的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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