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大叫了一群人来打我,但是主要是那个老大打伤我的,后来警察只抓住了其中一人,老大跑了,被抓的人在拘留十五天后被放了,我的伤情鉴定出来是轻微伤?。请问医药费能获赔吗?该由谁赔?从犯有责任赔钱吗?另外,我的上嘴唇缝了五针,伤口两厘米深,里面缝了两针?,现在疤痕明显?,鼻子也骨折错位,?眼部、?头部?、背部都被殴打淤青有伤痕,?请问这仅仅只是构成轻微伤吗?

刑事辩护
2018-12-21 08:59: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具体赔偿费用的多少应该根据损害的多少来确定。
    侵权责任法在人身损害赔偿这一块采取“损失赔偿相当”的方法。
  • 伤残等级鉴定是以病情经治疗稳定后为准。
      
    1、轻重伤的鉴定,是以伤后当时的创口(深达皮下部分)的长度,或者愈合稳定后的疤痕长度来定伤的,与缝合针的长度无关。
      
    2、你说的原伤口长度,是否是医院病历所说的长度?医院医生一般不会用尺子量长度的,所以不准确。
      
    3、只有法医鉴定的时候才会量创口或疤痕的长度。
  •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鉴定为轻伤或重伤,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
    2、如果鉴定为轻微伤,可起诉要求民事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即拘留)。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轻微伤的鉴定应在被鉴定者损伤消失前作出评定。鉴定人应当由公安机关及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法医人员或经培训过的兼职法医人员担任。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公、检、法、司及院校系统进行损伤评定。本标准为轻微伤的下限,上线与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稿)衔接,未达到本标准的为不构成轻微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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