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协议离婚财产都归女方怎么办?我们结婚没有对不起她,也没有小孩,我该怎么争取自己的利益?

离婚
2018-12-21 09:16: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结婚后应当遵循一夫一妻制度,不能够再次与他人结婚,否则会够城重婚罪。但是如果结婚后只是他人进行同居而没有以夫妻的名义,则不构成重婚罪,只是违反道德,在一定程度上如果因此而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属于过错方,依法会被要求给付对方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共同财产原则上是一人一半的,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一点的甚至不分的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姻法律规定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所以就你的情况是需要具体分析的,但有一项可以肯定,就是男方需要承担孩子抚养费的。

  • 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