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有人欠我50万人民币,有借条。他有房子,但是他的房子抵押给了他的儿子?房子价值80万?抵押给他儿子100万,他项权证做给他儿子了。请问我还能要回我的钱吗?上法院起诉有用吗?

2018-12-21 09:20: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 如果借条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且当事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那么所出具的借条就是合法有效的,在提起诉讼的时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根据我国债权法的相关规定,债务分为有期限的和未约定期限的债务。
    问题中描述的情形属于未约定还款日期情况。其诉讼时效的问题。我国《民法通则》以及修改后的《合同法》都充分强调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在债权债务关系形成时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债务人可随时履行义务,债权人即使选择在五年后才主张权利,这既不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也未超过我国《民法通则》最长诉讼时效20年的规定,因此直到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义务时,才开始计算此类借款的诉讼时效,是符合法律保护合法债权人利益的立法精神的。
  • 抵押给银行的房子是会被拍卖的,具体如下:
    (1),由于房子已经抵押向银行贷款,所以当还不上贷款的话该抵押物将会被拍卖,用所得款项清偿银行贷款;
    (2).法院会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
    (3).拍卖前会先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其价值,作为底价(该评估费用先有申请人垫付);
    (4).购买人要先办理拍卖会竟拍资格,一般是预交一部分押金;
    (5).拍卖成交时不能退拍,同时要交纳拍卖费用,一般是5%.成交后持成交单办理过户手续;
    (6).拍卖不成流拍后,会降价(一般10%)再次进行公开拍卖.
    (7).另外,当事人自己参与竟拍也是可以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5条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由此可见,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以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存在为前提的,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父母有赡养需要,子女有负担能力,子女就应无条件地履行赡养义务,这种义务为法定义务,不是随意说解除就能解除的。
    子女以放弃继承权利为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这是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当老人需要赡养时,依然可以要求他的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