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三兄妹,父母共同有一幢房产,母亲过世了,但没有立遗嘱,现父亲跟儿子住,准备将父母共有的一幢房产立遗嘱给儿子继承,其它女儿还有权继承父母共有的房产吗?父亲自已写遗嘱有效吗?

2018-12-21 11:00: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作为继承人继承房屋的话,这个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也有例外情形:如果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在被继承人生前明确表示该财产指定由男方继承的,即反对女方继承的意思的,那么这种情形视为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无法分割。
    如果父母在去世的时候并未对该房屋的继承作出什么表示,即视为同意夫妻双方继承。所以即使只写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字,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上述情况是在继承人只有一个人的情况下或者其他继承人都放弃继承的情形下。
  • 婚后继承父母的遗产,父母没有约定给自己子女一个人的,这个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另外,如果夫妻两个人特别约定自己继承的遗产属于个人财产的,就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而法定继承,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你所陈述的情况,房产的原权属人是你爸爸和奶奶。在没有约定产权份额的前提下,房产份额由你爸爸和奶奶各占50%。在你奶奶去世后,原本属于你奶奶的50%部分由继承人予以继承。因此,在你爸爸有5个兄弟姐妹的情况下,你奶奶的50%应当由6人(含你爸爸)平均分配,即每人分得
    8.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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