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欠别人有2W3的民事纠纷案.法院传票我没收到.因为他把传票寄去我的旧地址了.法院直接判决了.我唯有接受.问法院要回之前发去我旧家里的传票.他们也不给.我跟他们说.明明知道我搬家了.起诉我也会去我现在新家的当地起诉.为什么传票就发去我旧家.明明就不一样的镇.加上我不在哪里.没人收.为什么也说传票传送成功?法院直接说这个我们不理.法院有责任吗?现在原告保全了我的房子.查封了.说要我这月8号前要把全部钱还他.不然的话.8号就选择评估机构.我在这10几天里面.已经一次给了原告7千块.我想问.如果我现在有还.不是逃避.那么法院还会拍卖我的房子吗?我是有心还.只是一次拿不出这么多.不知道法院还会不会按照原告的意思去处理?请律师朋友们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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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1 11:27: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撞人后对方起诉,开庭时应该注意核实对方的赔偿清单。还有如果买了全险,应该是保险公司赔偿。该承担的责任要主动承担,但是赔偿的额度自己心理要清楚,为什么会告上法庭估计就是他们和保险公司因为赔偿金无法协商告上的,所以该有的态度你要有,最后发言判多少钱跟你没关系,你是买过全保的,判多少 保险公司都得赔,如果保险公司不赔,那么你可以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告他们不履行保险的协议。
    既然全责全险,那么在责任划分上就没什么可以辩解的了,关于赔偿,这方面也许有需要注意的,主要是对方的损失额,有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这要根据对方的请求事项及证据具体分析。
    法官会问些问题,一般就是事故经过方面的。建议实事求是,当然对方的要求也必须合法。如果有些问题实在搞不懂,那就不要调解,让法官判决。
  • 通常情况下,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部分民事案件中,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听证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任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院传票应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
  • 刑事案件传票,找不到本人。
    1、单纯的刑事案件中,如果找不到被告人,法院退卷给检察院,检察院退给公安,公安负责抓捕被告人,被告人归案后再次起诉;
      
    2、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对于刑事被告人按照上述规定;找不到附带民事被告人和附带民事原告的,根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公告送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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