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女儿要离婚,我女婿实在不是个东西,我同意她离婚,想打听一下现在离婚要什么手续?

离婚
2018-07-18 19:5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涉及的纠纷较多,对于一般离婚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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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一些特殊情形,《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离婚的,需要民政部门的相关人员配合,到服刑人所员在的监狱办理离婚手续。此条方式可行性较小。
    2、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程序与普通离婚程序相同,只是鉴由服刑人员自身的特殊性,此种离婚案件与普通离婚案件在程序上有着不同,即一方在监狱服刑,所以通常情况下,庭审程序会在监狱内进行。 选择诉讼离婚时,需到原告的长期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的法院立案。立案时除需要普通诉讼离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要提供服刑方的《罪犯入监通知书》、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立案后,等候法院安排。 对于诉讼离婚,法院审判时会依据《婚姻法》相关规定来判处,即从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来判断,而对于此种情况,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规定:“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 协商不成,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