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公司要求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是赔偿金特别高,我们80万,但是我们的月工资才4000多块钱,想问下这样的竞业限制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2018-12-21 13:03: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同时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有如下区别:
    (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2)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侧重的不能“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侧重的是不能“做”。
    (3)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的义务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不仅仅限制劳动者泄密,还限制劳动者的就业,劳动者的负担重很多。
    (4)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二年。
  • 员工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二者的本质目的都是为了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但是二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区别:
    首先,保密协议不需要必须支付保密费,而竞业限制协议则必须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一般不低于上年度工资总额的三分之一;
    其次,保密协议的期限没有具体要求,而竞业限制协议的期限不能超过两年;
    最后,竞业限制协议通常在离职后才发生法律效力,而保密协议在签订后即生效;
  • 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问题做了详细的规定,如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以上是对竞业禁止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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