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2010年9月29日借信用社45000元,借款期限为1年,a为借款人,b、c、s担保,其中仅b与s有正式工作。2012年6月借款人失踪,7月信用社起诉,s才知道该笔贷款未按期归还。经法院调解,认为能在近期找到借款人,于是三名担保人签调解书,同意2013年2月22日还款。但至今为能找到借款人,法院和信用社也没有下一步行动。

2、s还为该借款人担保三笔个人借款,全部是一人担保:

①2011年12月,借d10000元,借款人失踪后,s按每月2000元还款,现已还清;

②2012年4月,借e30000元,借款人失踪后,s从亲戚借款分两次还清;

③2012年3月,借f30000元,f于2012年6月起诉到法院,经法院调解,s同意于2013年2月归还,但一直没有能力还款,2013年4月15日执行庭送来执行通知书,5月1日,执行庭冻结s工资卡,后经与借款人协调,在执行庭写了一份保证书:同意于9月30日前一次性还清欠款,若无法还清,法庭可扣除全部工资用于还款。工资卡解封。

3、借款人2011年借s30000元,于2012年5月打了欠条。

4、s情况:工资2000元/月,妻子2500元/月,父母是农民,有一子出生7个月。

2011年3月借亲戚6万元用于交房子首付款(总计12万),2012年11月买房贷款25万元,15年,每月还款1800元。

失踪借款人情况:已于2012年5月离婚,1岁的孩子归对方,房产证是其父的名字,无法确定是否有其他财产。

问:1、现在第一笔信用社贷款是否会冻结我的工资卡,我怎么做能够免除担保责任?

2、借f的钱还可以延期还,或者按每月1000元还款么?

3、s代还的40000元,以及该失踪借款人借s的30000元钱是否能够追回,要怎么做

2018-12-21 13:10: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 农村信用社房产抵押贷款办理要满足的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农信社服务区域内有固定住所,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3、有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
    4、无不良信用记录;
    5、具备农村信用社认可的信用资格;
    6、作为抵押的房屋产权明晰,能提供房产证、土地证;
    7、房屋共有人同意将此房屋作抵押,并能出具相关证明;
    8、在农信社开立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9、农信社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流程如下:第一,借款人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第二,经农信社调查、审查和审批同意后,借款人在该社开立存款账户,并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评估;第三,借款人持已评估的产权证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贷款用途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农信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四,办妥上述手续后,农信社发放贷款;第五,借款人按时足额还款;第六,贷款结清后,办理撤销抵押登记手续。
  • 如果借款人有可以查封、扣押的财产,即使找不到借款人,也可以诉至法院,胜诉后也可以要求强制执行。但不能要求其父母还款,也不能将属于其父母的房产加以查封、限制转让。如果如你陈述所言,暂时无法找到可以执行的借款人财产线索的,只能尽量想办法花点工夫找到借款人本人,让他陈述无法正常还款的理由,与其协商达成还款协议,或让其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
    有时请律师发个措辞比较严厉的律师催款函也有一定作用。如果借款人确有困难的,可以适当延迟;如果断定借款人是故意赖账的,不可犹豫,应立即诉至法院,请求法院调查其财产状况并加以查封、扣押;进入执行程序后进行强制执行,或者做其本人或者父母的工作要求代为执行。
  • 持卡人因为未按时还款或多次套现导致的信用卡被冻结,通常只要你致电信用卡客服中心说明情况,进行解冻即可,如果逾期情况不严重,只要信用卡中心确认了您欠款还清了,会马上为您办理解冻,解冻后您的信用卡就可以使用了。
      而对于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处理,根据央行《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载明,不良信用记录最长保留时限为5年,但是个人征信报告中只会显示信用卡,24个月的记录,建议,在激活卡片后至少保持活卡状态2年,以免不良的信用记录对以后申请信用卡或者个人贷款带了负面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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