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有出轨他人事实的是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如果一方想要起诉
离婚的,可以就对方出轨事实作为离婚依据。但是,如果对外公开配偶出轨的是不存在的事,那么,公开的一方要怎么承担责任呢? 从我国法律的规定看,如果一方公开配偶与第三人不实出轨消息的,可能会被认定为侵犯
名誉权,严重点地,可能上升为
诽谤罪。
一、如果一方对外公开配偶与第三人出轨,却在事后查明并不存在出轨事实的,那么,这将严重侵犯了配偶和第三人的名誉权。
1.对第三人:被侵犯的其三人可以按照《
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要求对方承担
民事责任,包括金钱赔偿、公开赔礼道歉等。
2.对“被出轨”的配偶:对于“被出轨”的配偶,中国目前尚未有夫妻之间的婚内过错赔偿制度,而且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也不包括这种。因此,“被出轨”的配偶现在没有法律依据可以为自己请求权利。 虽然说法律没有规定婚内过错制度,但是婚姻是以一定的感情基础作为开始,如果说一方以不实依据造谣配偶出轨,实质上破坏了两者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