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单位工作一年后,结婚生子,向单位领导请假三个月,但单位在休假期间没发一分钱工资,而且在产假期满时到单位时才发现,在前三天单位刚安排一新同事替代我的工作,要求我接受安排到另一工作.不然就解聘,这合理吗?

原做财务,现在要求去车间或做清洁工,这反差谁受得了,?

问题补充:劳动法不是说产假期间不能解聘产假的员工吗?

假如工厂这样的做法合法的话,那劳动法不就是一纸空文?

因为我不能解聘你,就给你换工作,那你不想干就自己辞职,不是我解聘.

这样能到劳动局投诉吗?

妇幼权益
2018-12-21 14:29: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员工请假工资怎么扣的回答如下:
    一、病假:  
    1. 病假证明必须由公司指定的正规医院开据;  
    2. 员工拿回公司的病假凭证必须包括:  1) 二级以上指定医院医生的病情诊断书;  2) 二级以上指定医院医生的病假建议书。  
    3. 如果公司发现病假证明不合格将视为事假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的工资及全勤奖;如有造假行为且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  
    4. 员工病假每月审核期间为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1)每月请病假不能超过1天  2)每月累计病假1≤2,扣除全勤奖100元  3)每月累计病假2,扣除全勤奖200元  其余工资严格按照公司人事部《员工守则》《员工手册》中第
    2.5款关于病假工资规定的扣除比率执行(详细规定见公司《员工守则》《员工手册》)。  操作规则:员工必须在休假后一周内将休假单递交行政人员登记,如果超过一周(指从休假回  来当天开始计算)仍未交假单的公司一律按事假处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二、事假(每月计算时间段: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1. 任何请事假的员工在本月将没有全勤奖金;  
    2. 经公司批准员工可以休不带薪事假,但一年至多不可超过十个工作日;超过5天的事假必须提前一周提出;  
    3. 如果员工事假超过公司规定最大期限以至于影响到公司正常工作公司将视其自动离职。  
    4. 薪金扣除公式为(基本工资+补贴)÷
    21.75×事假天数。  
    三、年假:  公司将给予员工年假以使他们在工作之余获得充分的休息时间,公司鼓励大家充分利用自己的年假进行休息。  享受带薪年假条件如下:  
    1、所有公司员工在服务期满一年后均可享有12个工作日的年假,服务年限每增加一年,年假可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一个工作日,年假最多不超过20个工作日,试用期内员工无权享受年假。  
    2、在服务的第一年,员工可享受的年假应根据该年的雇用时间按比例计算:  工作日数÷365天×12天  
    3、员工雇用终止时,未休年假应根据该年的雇用期限按比例计算平均工资:  月基本工资÷
    21.75×剩余年假天数  休年假必须提前申请:  
    1、请假≤1的申请,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提出;  
    2、请假少于连续五天的申请,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  
    3、请假连续五天的申请,必须提前一周提出;  
    4、请假超过连续十个工作日的申请,必须提前两周提出。  操作规则:任何员工休年假,必须填写正规的年假申请单,并提交部门经理批准,再递交行  政人员登记,公司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假单请求(特殊情况除外)。(员工的年假单主管交、主管的年假单经理交。)
  • 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休假工资属于国家规定的工资薪酬体系内,用人单位拖欠休假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可以看出带薪年休假属于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

  • 1、带薪年假工作年限规定  职工连续工作(连续工龄不要求是本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这就意味着,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在其他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具备享受法定的带薪年假的基础资格。  
    2、职工所享受的带薪年假天数与劳动者的工龄挂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高于该标准的不予干涉,但是低于法定标准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未休带薪年假工资。  
    3、职工不应当享受带薪年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职工带薪年假工资计算办法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当年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体折算办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带薪年休假,顾名思义,在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里比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实行绩效工资制职工的正常工资。对于这些员工应当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即
    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