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财政局上班,用工资担保朋友贷款,现在朋友无力偿还,我会承担多少责任

2018-12-21 14:38: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如果贷款人和担保人不主动履行判决的,会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包括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或采取限制高消费、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
    如果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如果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则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 债务人如果没有按照约定还贷,银行一般情况会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解决:第一,直接通知债务人限期还款,或直接跟债务人协商处理,要求债务人尽快还款。
    第二,如果在确定债务人确实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会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承担还款义务。
  •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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