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公司上了三年半时间的班了,2013年5月15号进公司,自己自愿不交社保,公司说让我回老家办一个不交社保的单子盖个章,公司也同意了,现在2016年9月20公司非要交社保,我来公司时,就说不交社保了,现在公司强行要我交社保,不交社保,直接辞退员工,请问员工还有权利让公司赔偿?谢谢,急急急

2018-12-21 16:57: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不即时足额支使报酬,劳动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公司的一项强制性义务,即便员工写了承诺书,公司的责任也是逃脱不了的。因此,员工因工伤所产生的赔偿,公司应当全额赔偿。既然工伤应经认定,下一步就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计算你的赔偿数额,调解不成,依法提起仲裁
    你的权益定能得到保护。
  • 不交社保的后果是:将来退休没有养老金、看病不能报销、失业政府不管、工伤没有补偿、生育费不能报销等。

    一、概念:

    1、 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 失业、 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的主要特点:

    一、五大特征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准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
    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
  • 你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不即时足额支使报酬,劳动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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