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合同中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交付买受人使用,逾期不超过90日的,每逾期一天向买受人支付总房款0.05%的违约金……..
合同补充协议中:
第十条,当出卖人延迟交付房地产时,按照合同第八条的第一种方式进行处理,但在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受人损失时,出卖人以1%的房款总价作为赔偿最高限额。
以上为正规的预售合同和开发商出具的霸王条款(补充协议)中的有关延期交房违约金的解释,我们来分析一下,如果房子的总价款是100万元,按照房款总价的0.05%,每天的违约金为500元,180天就是9万元,而房款的1%为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