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协议不签定劳动合同要由劳动者写一份协议书,怎样写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21 18:11: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其自身也是存在许多风险的,具体如下:
    未签订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义务;
    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上劳动关系(即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单位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单位不能以使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机密;
    不签订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 劳动合同怎么写?以下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述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1、单位拿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让员工签字,员工有权拒绝签字,并可以要求单位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如果员工同意签字,单位不需要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2、《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的三种情形,即:“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就可以了,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员工也不能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4、就本案而言,实质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却借用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以此规避法律。因此,劳动者有权拒绝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当然,如果员工同意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那么双方就达成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这时,用人单位不需要出具书面解除劳动通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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