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合肥市的户口,上学时转的,我男朋友是宣城的农村户口,他家马上要拆迁,我们这个月领的结婚证,现在我想把户口迁到他那边,可是说不行,我必须是农业户口,是这样吗?只要他的户口是农村户口,我的迁过去和他的在一起不就行了吗?急盼回复,感谢

2018-12-21 19:35: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婚姻登记条例没有规定结婚后一方的户口必须迁至另一方。
    二,离婚时,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离婚,则必须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当事人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起诉离婚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以及证明你们婚姻关系破裂等证据材料,并书写起诉状一并提交。
  • 农村土地确权跟户口有一定的关系,本集体村民的身份是户口体现出来的  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 户口与孩子上学有很大的挂钩,如果户口非本地的比本地户口的小孩上学要难些,所需的材料更多。
    外来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
      
    (2)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满1年或1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件。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和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
      
    (5)孩子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证明。
  •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根据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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