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家庭暴力??我现在想离婚??但不知道他跟我结婚的当中的经济的流向??我?可以查到吗????

??而且我也?有一套房子在外地??他也知道??我?现在不知道我能怎么处理我们的经济状况

离婚
2018-12-21 22:00: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对方实施家庭暴力,你可以诉讼离婚,并可以根据暴力程度、次数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离婚是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均分一半。
    如果对方实施家庭暴力,你可以起诉要求离婚,并可以根据暴力程度、次数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离婚时债权债务应该均分一半,写的名字是谁不影响。
    如果对方实施家庭暴力,你可以起诉要求离婚,并可以根据暴力程度、次数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离婚时债权债务应该均分一半,写的名字是谁不影响。
    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依据法律规定,有家庭暴力的一般法院会判决离婚。
  •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家庭暴力的预防

    第六条 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

    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

  • 1、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3、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4、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如果利用档案符合上述规定,可以查阅。电子档案需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