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房主张某,在解放前将一套房屋典当给我父亲,至今未赎。于1972年房管部门以“危房”经过维修,将我父亲住房纳入国家经租管理,我父亲按月交纳房租。于1988年落实私房政策办,将房屋落实于原房主张某名下,现张某儿子,准备申请办理房产证,并通知我搬出。

问题:1、私房政策办,将房屋落实于原房主张某名下,是否合理。

2、张某儿子在不与我协商下,能否将这一典当房屋申请办理房产证。

3、张某儿子将房屋收回,我可否获得培赏,如能获得,将如何计算。

?

请给予指教

2018-12-21 23:19: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私房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1.订立买卖契约。房产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达成共识之后,买卖双方即要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契约,以此得到法律的确认。
    2.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房产交易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审查产权,要到现场作必要的调查,并由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产进行估价。
    3.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经办人将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4.缴纳税费。
    办理完立契手续后,买卖双方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签证手续费和契税。5.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换取新的房产证。
  •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 ;  房屋产权交换的办理  首先房屋产权交换双方要共同到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在配图时需查验双方的房屋权属证书和双方签订的房屋产权交换协议、双方身份证原件。  房屋产权交换的流程  到登记窗口提交: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4、房屋权属证书;  
    5、房屋交换协议(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协议须公证)办理登记手续。  房屋产权交换的费用  同时房屋交换双方须交纳20元∕证的配图资料费。如果是住宅的,交换双方各须交纳3元∕平方米的房产交易手续费和80元∕证(套)的房产登记费,是房改房且首次上市交易的,交易费双方各100元∕套。  如果是非住宅的,交换双方须交纳20元∕证的配图资料费、5元∕平方米的房产交易手续费和550元∕件的房产登记费。  自登记受理次日起10个工作日后双方到发证窗口凭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收件收据和双方身份证原件、房屋产权交换协议办理领取手续(双方交纳登记税费),待所有税费交纳后再前往发证窗口签字领证。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要慎买。首先,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
    其次,??我们也建议大家不要购买这类房子,因为没有产权证将不能贷款、不能过户、也不能办理公证,所签署的协议也是无效的。没有产权证不能办理过户的话,那么其中隐藏的风险将会很大,不过户的话房产的所有权还是原业主的。
    一般公证书的方式主要是以委托公证出现的。其实,这样的公证书,业主(委托方)是可以单方面撤消的!所以存在风险。但是做什么事都不能太绝对,没有房产证对你有没有影响,有什么影响,要看房子的具体情况而定,房子是城市的还是农村的,是商品房还是农民自有的房子,这些都会影响到你买房子的效力,如果是城市商品房,没有房产证当然是个很严重的问题,但农村的房子,没有证是很正常的。
    当然,无论是哪儿的房子,对方既然没有房产证,买给你房子,对方肯定是要付出代价的,所以你在权衡利弊后,作出是否要买这个房子时,一定要想清楚,以后会出什么样的问题,出了这样的问题,如何去解决,你应当把你所想到的,都在合同上明确约定。
    以后即使买卖合同无效,那争议的解决方式的约定还是有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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