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前不久我和我妹妹因房屋的归属问题打了官司。简要的叙述一下过程:在拆迁登记时借用我妹妹的名字登记了一套房子的户头,之后我妹妹就不愿意更改成我的名字,加上我老妈又站在她那边,所以在与指挥部签“拆迁补偿协议”时就还是她的名字签的。同时这一天我们“家庭协议”也签了,同意这一套92.65平米拆迁后补偿的房子归我妹妹所有。

????之后,过渡费发放了,在我妹妹签的这份“拆迁协议”就产生了过渡费,我就不同意她领取这个过渡费。我的理由是房子是我独资独力修建的,而且政府文件说的是:“过渡费的发放是按应还房屋面积发放,单价为6元/平米”,发放的面积是按原有房屋135.7平米发放的。另外,我们“家庭协议”的一条:“经拆迁补偿后的一套电梯楼92.65平米,由XXX所有,作为家庭析产和继承一次性补偿。”

????前不久,我不同意过渡费由我妹妹得到,就以“撤销XXX房屋所有权,并更改我的姓名”的诉求起诉到了法院。经审判,法院判定我具有这套房屋的“产权”,我妹妹XXX根据“家庭协议”具有这套房屋的所有权。

????在诉讼中没有提及“过渡费”的问题。

????请问律师,1、“撤销XXX房屋所有权,并更改我的姓名”的诉讼还可以上诉吗?

??????????????2、这个过渡费是属于谁的?(过渡费按135.7平米发的,而给我妹妹的补偿房是92.65平米。)

??????????????3、如果我妹妹都得“过渡费”的话,她是得92.65平米的,还是得135.7平米的过渡费?

????请律师解答,谢谢!

拆迁补偿
2018-12-21 23:24: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所有权一般以房产证上的房主来确认,若有争议,必须合法举证,涉及到继承权的,需要遗祝或者法院判决书。
      若是没有上述证据作为确认的,就需要当地基层政府介入调解,或者由权益主张方起诉到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会根据案情进行调查取证,最终做出公证判决,就可以完成房屋所有权确认了。
  •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  
    (一)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依法建造房屋;
    (2)依法没收房屋;
    (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
    (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  
    (二)继受取得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因法律行为而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取得房屋所有权最普遍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
    (1)房屋买卖(包括拍卖);
    (2)房屋赠与;
    (3)房屋相互交换。房屋所有权自所有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发生效务,即进行所有权登记后便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法律事件而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指因被继承人死亡(包括宣告死亡)的法律事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在有数个继承人的情况下,中要继承人未作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继承的确良房产如果未作分割,则应认为数个继承人对房产享有共同所有权。公民私有房所有权的概念所谓公民私有房屋所有权,指公民个人依法对个人自有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提权利。  这种公民拥有所有权的房屋,一般称之为“私房”。主要是通过新建、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公民可以自己使用,享有所有权的各种权能,也可以依法将其中的使用、收益权能与所有权分离,而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自己可从中获得利益。公民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属于公民的“私有财产”,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犯。但公民也只是享有土地之上的建筑物的所有权,对于房屋所依附于上的土地则只享有使用权,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 刑事案件进入法庭审理阶段,经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尤其是经过具有较强证明力的抗辩证据的展示,可能使控罪证据发生动摇,这种情况在刑事诉讼中并不鲜见。根据刑事诉讼中出现的不同情况,公诉方可以提出延期审理、变更起诉、追加起诉和撤回起诉的不同请求。
    前三种请求得到人民法院准许后,均不影响诉讼程序的继续进行。但是,如果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是“撤回起诉”的请求,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做出了准予撤诉的裁定,一旦裁定生效,就会使诉讼程序改变原有的状态,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即告终结,并发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 遗产纠纷,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请律师。
      因遗产纠纷而需向法院起诉的,应该向法院提交诉状,并列其他所有有继承权的人为被告,同时向法院提交死者的死亡证明、需分割的遗产的证明、原被告与死者有继承关系的证明等。
      在请律师代理诉讼时,应该将案情如实地向律师反映,以便律师能够正确地决定如何诉讼;对于已有的证据材料,也应该全部向律师提供;对于暂时没有的证据,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查。
      同时,委托律师时,应该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就委托权限、律师费支付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根据规定出具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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