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09年11月末到三亚亚龙湾一个五星级酒店(三个月实习期)实习(本科生),三个月过后,经学校和酒店商量磋商,我个人愿意再留下来多一个月,但是这个月工资是正式员工的工资,然后第四个月过了,然后酒店经理开始动员员工留下来,而我由于回学校没事做,就决定留下来,并希望直接转为正式员工,可是酒店以没有毕业证(10年6月30日左右才发毕业证)为理由而没有办理转正,但是工资是正式员工工资,身份还是实习生。可是第七个月过后,即现在为10年6月末,但是到现在也没有签订什么劳动合同。由于种种原因想自愿辞职,但是如果现在提出辞职的话可以马上离职吗?还是要再等一个月过后才能真正离职?而且还会不会牵涉到什么问题吗?

2018-12-21 23:53: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 二、员工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被迫辞职”的,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实务中,一些公司存在克扣员工工资,停发、少发或拖欠工资行为,还有一些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还有的公司让员工在有毒、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员工享有特别解除权,可无条件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可获得经济补偿金。这就是实践中通常所称的“被迫辞职”。
  • 签定合同必须是合同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强迫他人签定的合同是可撤消的.公司以不签保证函不给档案和社保手续为由强迫劳动者签定保证函是违法的.但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你在终止合同关系后还应当对在原单位知悉的商业秘密等承担保密义务.公司应当无条件给你档案和转移社保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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