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学生,放假在外面找了个工作,饭店干活,开始去时招的是收银,后来去了干的是收银加服务员的工作,我学校有事老板不给请假,而且我提前一月给老板说我不干了但没说具体时间,我说最迟8.15号走,可是后来有点事我要求8.5号走,老板说人找下走,后来8.3号人找来了他又说让这人实习几天后再走,我当时也处面子就说可以,可找的人没干一半天就走了,8.5号身体不适要请假老板不让,到8.6号了我给老板说我要走老板又说再等几天了,可是我问老板等几天,老板说我也不确定!我又说我要走,不等了,老板说今天走可以但不给工资我这工资能要来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