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3年1月13号晚9点多19岁男孩在网吧上网,中途被要求让座位,没同意后被人捅伤。对方20人左右,三人为首,素不相识,伤人后豪不慌张,继续逍遥上网。网吧监控记录过程,整个过程中,网吧老板无作为,后受害人打120,受害者失血过多已休克。家属赶到医院才报警,案件已移当地交刑警大队,持刀行凶主犯至今在逃,另两名主犯被抓。对方至今无一人出面交代此事。主犯这种故意伤害,明知会导致严重结果仍故意放任其发生、逃跑不积极赔偿等态度是不是罪加一等。受害男孩手臂上的动脉被扎破,手臂被刺穿,至今仍在医院观察,伤情还未鉴定。想问一下作为家属这段时间该做些什么?主犯一直未落网,案情会不会出现不了了之的情况?还有匕首与刀的量刑有什么区别?此案中罪犯该怎么量刑?网吧老板对此事该负什么责任?

2018-12-22 09:07: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应当依法对受害人进行伤情鉴定,如果能够构成轻伤,行为人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可以附带民事诉讼,主张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鉴定为轻微伤,依法就属于一般民事纠纷案件,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然,上述仅仅是法律规定的该犯罪的法定量刑标准,鉴于案件具体情况不同,法院会充分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法定的从轻、减轻的情节,认罪、悔罪态度是否良好、结合具体案情、参考辩护意见等等,才能给予适当的具体量刑。
    建议委托律师依法进行会见当事人、了解具体案情、申请取保候审、依法查阅复制案卷材料、为有效进行辩护做准备。
  • 关于持刀伤人赔偿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持刀伤人造成轻微伤赔偿,已经违法,应当进行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能不能再生,要看你们双方再婚前是否有孩子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是有两个孩子且丧偶的;   
    (六)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七)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八)二等乙级以上的残疾军人,五级以上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十一)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十二)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三)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精神病人故意伤人如何处理?
    精神病人分为三类,刑事责任不同:
    (1)完全性的精神病人(无法辨认也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这类人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时而精神正常,时而无法辨认并控制自己的行为)——这类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这类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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