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婚姻不幸受害者,请求你们的帮助,我家是银川的,在几年前结婚,婚后没有多久就发生了非常让人难以忍受的事情,我的丈夫在一件小事上就动不动大大的出手打我,无论我怎么样的哀求就是不放手,这样的情景持续的1年让我备受煎熬,在这一年里,他还经常为里一点小事情我的家里们去大吵大闹,辱骂我的家人,我的兄弟姐妹,让我的家人难以忍受,我多次向他提出离婚的事情,他始终不同意,为了脱离他的暴力行为我跑了出来不敢回家,至今我还在外面漂泊,在节后的这几天里他不段的给我的家人打电话,在电话里辱骂我的父母,现在我的母亲病倒了。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想和他离婚可是我又不敢回家,我害怕了,我怕在回到他的魔爪在经历一次这样的痛苦,在我没有逃离他的魔爪前我想过死,我想过解脱这样的生活结束我的生命,跪求法院的同志帮帮我,这样的日子我实在是没有办法过下去了。在此跪求帮帮我吧

离婚
2018-12-22 09:13: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双方在离婚时,一方具有家庭暴力行为,是可以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主要依据,也可以作为另一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依据。但是,不能作为孩子抚养权归属是依据。
      其次,双方离婚时,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法院在审理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时,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以下是相关依据: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最新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有以下几个内容:中国法院在确定中国公民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时,兼采以当事人的国籍与当事人居所和住所为依据,又以婚姻缔结地的法律制度为补充。中国法院对被告在中国有住所(或居所)以及原告是中国人或在国内有住所的涉外离婚案件原则上均有管辖权。

    此外,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其定居国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或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的离婚案件;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的涉外离婚案件,中国法院亦可受理。
  •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离婚原因进行宣判。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这也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
    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 协议离婚很快,但是诉讼离婚时间可能要比较久,双方对于离婚事宜是否协商一致?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等分割,和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不但能够弱化矛盾,还能够为您获得更多的财产利益。
    如果你们自己协商有障碍,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中间人介入,进行协调谈判,律师凭借对法律的专业化把握与娴熟谈判技巧的发挥,可能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