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已结婚,他们是婚后买房,房款是我出的首付(我还留有买房时的首付款凭证),用我儿子的公积金贷款,现在他们要离婚,请问这套房子能归我儿子所有吗?

2018-12-22 11:01: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的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基于您的描述,该房产属于您婚前财产,现在离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只需将对方还的贷款以及增值部分予以补偿即可。
  • 房子有贷款夫妻离婚怎么办?
    若按《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
    因此,获得房产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
  • 相关司法解释有如下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如果离婚属于协议离婚,房子归一方也是协议而来,那么贷款债务也应该协商处理。如果离婚及房产分配属于法庭判决,那么贷款债务归属也应该由法庭判决。因为房产及债务都属于共同的。
    如果房子本身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当然归原本所属人。债务则属于共同的,那么债务就应该共摊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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