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请问我朋友丈夫老是打孩子,孩子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我朋友能以他有家庭暴力跟他离婚吗?

离婚
2018-07-18 23:54: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家庭暴力不仅限于丈夫对妻子的施暴,也包括妻子对丈夫,或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任一成员对其他成员的施暴。
    暴力方式上,家庭暴力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遭遇家庭暴力,暴力情节较轻,造成轻微伤害的,受暴者提出要求的,可以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施暴者进行警告、罚款、拘留。在民事上,受暴者是无过错方,施暴者是过错方。
    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因受暴付出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应由过错方赔偿,造成无过错方残疾的,还应负担无过错方残疾补偿金等。
    此外,过错方还应赔偿无过错方因此造成的精神损害。无过错方可以在提起刑事诉讼时附带要求赔偿财产损失,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规定婚内家庭暴力和有过错方的民事、刑事责任。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根据你的描述,你父亲有长期的家庭暴力行为,你们也应掌握了他实施家庭暴力的一些人证、物证,因此你母亲可单方向法院起诉离婚,胜诉基本是肯定的;房子如果是共同财产,应当均分,但你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大过错,你妈可要求他赔偿,从而可以相应减少他的财产份额;此外,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如果你妈属于这种情形,也可要求相应减少你父亲的财产份额。
    哺乳期的小孩以归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外的儿女法院根据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决,但10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一般会单独征询他/她的意见,并以此为据来考虑其由谁来抚养。
  •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