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个如果去年谈一个男朋友老是利用我挣钱然后我走了,就在前两天有人给他打电话説看到我然后去找我,不想和他见面他説你如果和他事情説清楚就放过我但是没有把我带到山上去了然后给我两条路和我在一起要不一起死,然后还给我别人打电话还有去伤害别人给我时间想然后晚上10前给他答应不然就去伤害别人我做不到我就是答应和他在一起,他结婚有孩子还老婆就为什么还有威胁我如果不答应就去我家里找我家人麻烦,还不放过我,他説他要离婚是我害真的和我没有关系但是昨天回去把这个告诉我家人説不要怕他,那天晚上他还带刀我害怕就答应,然后他看到我买票是回家才放过我,他那个什么事情都会做出来他以前谈一个女朋友就是前女友的哥哥差一点就被他搞死,我真的害怕不晓得怎么办可以告诉我怎么办好,他那天晚上还把我身份证拿过去拍説如果过几天不去找他他就去我家找我

2018-12-22 13:31: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被人威胁要伤害自己和家人,应当及时向警方求助,这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你好,
    1、夫妻双方谁都可以提出离婚,不影响财产分割。
    2、夫妻双方均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无抚养权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3、如果没有相关协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如房产是婚前购买,属于婚前财产,女方无权分割,只是退还她支付的购房资金和部分增益收入。
  • 一方不想离婚,另一方想要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
    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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