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3月22日通过中介租了一套房子中的一间(这套房子是三室一厅的,厅内被中介隔成了三个小隔断间,我租的是一间正规次卧),交了6个月的房租和1个月的押金。2个月后,由于大兴这边要求拆隔断,所以这套房间的隔断也被拆除了,当时我还咨询了过来拆隔断的民警,他说我们住的次卧没有问题。后来拆完隔断间一周左右,也就是5月30日,中介打电话要求我也搬出去,但是不退我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于是我就没有搬出来。6月5日,中介趁我不再家的时候,强行进我的房间把我的东西全部扔在了小区门口,而且打电话给我说不会退我剩余的租金和押金,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问题:????
1.?现在合同、租金收据条和押金条都还在我手里,我能告中介吗?如果可以告,对象是中介公司还是还是跟我签合同的业务员呢?
????2.?租金交付方式为压一付三,第二次交房租本应该在6月22日,但合同中却要求第二次交房租的日期为5月22日,整整提前一个月,因为此事跟中介闹过矛盾,中介答应5月23日过来协商,但是一直过来,不过最终我还是在5月29日把第二次的房租交给了中介,这算不算我违约?
????3.?合同中写道:超过三天没有交房租,视为我放弃租房。但当时因为正在和中介闹矛盾,并且跟他联系了很多次,他都不过来协商解决,再说我们之前交的三个月房租还没有住完。这种情况下,这样的条款在法律上能否成立?是否违背了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则?能否申请在法庭上申请此条款无效?
????4.?第二次交房租的时候,是中介业务员过来收的(此业务员也就是跟我们签合同的人),他说没有带正规的收据,于是我就让他给我写了个字据,没有他公司的盖章,请问这个字据是否有法律效力?
????5.?合同中有个附条写道:把租金私自交给业务员的,后果自负。可是我跟中介公司没有任何沟通,只认识这个业务员。我把第二次租金交给了业务员,中介公司是否会不认账,那我这些钱是该问业务员要还是中介公司要?中介公司的业务员不是代表中介公司收钱的吗?
????6.?合同中写道:中介要停止出租,需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我。但是中介仅仅给我打来几个电话,也没有任何书面的通知,是否可以定性为中介违约呢?
????7.?在没有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强行进入我的住所,并把我的东西扔在了小区门口,是否构成了犯罪行为呢?
????8.?我这种情况,如果通过起诉到法院来解决,能否要回我的租金和押金,胜算有多大?
????非常期待你的帮助,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