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7岁的时候,因为盗窃别人PSP被失主报警,后知道后,主动自首,把东西还给了失主,后来就带着我按了手印什么的,后来我看处罚单上是写着,因盗窃被处罚拘留三天,但是有自首情节,承认态度好,未满十七岁,减刑三天,当时就给我放了,这个会有案底么,影响当兵么?

刑事辩护
2018-12-22 20:26: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盗窃要分析看是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盗窃罪还是治安处罚中的盗窃,有治安处罚的案卷,案底一般指的是犯罪的记录,不会有案底,但治安处罚的案卷也不能消掉。
      《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治安处罚案卷
      凡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建立治安处罚案卷。
    治安处罚案卷分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处罚卷两种。
      治安拘留案卷在裁决执行结束后,由裁定机关业务部门立卷并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其他处罚卷,原则上接受处罚的类别分别立卷,由承办单位保存一段时间后,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处理。
    重要的案卷也可以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 盗窃罪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在认定盗窃罪的基础上,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的确定与裁量。
    (一)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50%.
    (二) 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另案当中主动交代盗窃事实可以视为自首。
    2、即便另一个人抓不到,也可以根据办案机关侦查、调查了解到的证据判决。
    3、判的刑期考虑悔罪表现和投案自首情况等等诸多因素,所以不能确定应该判处几年刑罚。
    4、在劳改期间根据改造表现可以获得减刑。
    5、是否监外执行应该看是否监外执行的必要性来决定,一般都是有传染病的人才有可能有机会获得保外就医或监外执行。

  • 1、因盗窃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在服刑完毕或被赦免后,如果属于5年内再次犯罪,且本次被判处有期徒刑而非拘役或罚金,那么依法构成累犯,系法定的从重处罚事由。
    盗窃公私财物涉案金额14000元,构成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事实,法定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
    人民法院会根据庭审过程之中所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累犯、投案自首、知罪认罪悔罪、退赃或退赔、取得受害人谅解等依法应从轻或从重处罚的事由,作出“罪”与“罚”相适应的判决。

    2、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被赦免后,5年内再次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或未满18周岁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自假释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3、犯罪嫌疑人已经投案自首,取得了依法应从轻处罚的事由,但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减轻处罚,还应当积极向受害人退赃或退赔,配合司法机关、知罪认罪悔罪、可能的情形下取得受害人的书面谅解,以争取做好的结果。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64条、65条、264条
    司法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2条、3条、7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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