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同事打架了,她把我脸挠伤了,报警后和解不成功,现在等待十号治安处理,我在想我会不会被拘留呢,她没有受伤,她会被拘留几天呢

暴力伤害
2018-12-22 21:13: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警方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对于打架斗殴行为,报警后,派出所是立刻出警的,制止打架行为,然后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派出所调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对于打架斗殴的,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办结,派出所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应该对双方出具处罚决定书,派出所处理完行政案件后(比如对嫌疑人进行行政拘留,行政罚款,行政警告等),当事人可以携带《处罚决定书》,《住院医疗收据》到法院对双方的民事问题进行诉讼。
    对于因民事纠纷引起的轻微治安案件派出所可以调节处理,派出所没有进行调节也可能是有别的原因,比如对方不愿调节,或者有法定不可调节的情形。当事人可以到派出所问问你案件的具体情况,之后到法院诉讼,法院再到派出所调取案件相关证据,进行判决。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 打架造成轻微伤,应当拘留5日以上10日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