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防卫过当造使对方脸部三处伤口累计14厘米,是轻伤还是重伤?民事赔偿多少钱?能量刑吗?判几年?

其它
2018-12-22 21:48: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侵害人致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
    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
    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托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 1、轻伤属于自诉案件,如果你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2、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轻伤)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3、针对你的损失你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4、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营养费,如果可以评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具体赔偿数额,各地的标准不一样。一般是医药费用的5--8倍。

    5、作为自诉案件,可以调解,针对刑事部分也可以撤回自诉。
  • 防卫过当造成轻伤害的,参照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