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0年前买房没过户,当时花了3万,只有对方打的收条,现在房价涨了6倍,对方反悔不卖了,我该怎么办? 违约金才多点啊! 原来买的时候只是一个破屋 我们拆了从建的。 这又怎么算啊 ?我们一直在这里住的好好的。还有我们这的街道电费水费 都是我们交的 街道也开过一个证明说我们的房子没有过户 都盖过章的。 街坊四邻都能证明 我都在这住了10年了 房产证 土地证也都给我们了。也有收据 也按手印了! 跪求一些有用的话 如果他们违约 就陪一点违约金就可以了吗?? 我们可花钱买房子 接着还盖了的。我们不要违约金只要房子可以吗?? 。 在线等!!·!

2018-12-22 22:13: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由违约一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金,实际上是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一种补偿。
    其实这个要看你们之间的合同是怎么写到的,毕竟个异地的顺差都是不同的,期间还有不懂的问题应该询问一下当地的律师。
  • 卖方单方面提出解约,需赔偿买方违约金,支付违约金一般有两种情况:
    1,合同中无具体规定,且卖方仅收取定金,尚未发生其他费用,则赔偿双倍定金。
    2,如合同中有具体规定或给买方造成损失且买方可提供证据的根据合同规定及损失裁定。
    综上所述,如果买卖双方及中介能协商成功,且顺利签署解约协议是高效的,然而在实际案例中,有许多情况都是三方无法达成共识,这种情况下一般都会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因此买卖双方在签署合同时,需仔细了解合同中对双方违约情况责任的认定及赔偿金额的约定。
    建议上诉到法院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在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间存在的是债权债务关系,买受人只能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出卖人履行合同义务,包括按约将标的物的所有权移转给买受人。买受人不能依据买卖合同而直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实践中也可能由于出现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等法定情形,而导致买受人不能实际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情况发生。
    同时,确权之诉系对民事权利是否存在、如何归属等加以确认,而如前述,在出卖人未自动履行所有权移转义务前,买受人尚未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其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缺乏基础。
    因此,对出卖人不履行产权过户义务的,买受人不能直接要求确认房屋产权归其所有,只能按合同约定要求出卖人履行产权过户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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