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一酒店任大堂经理,但是由于是熟人介绍进来的所以没有签劳动合同,期间有一位客人没有结房费跑了(是外国人),已经离境,由于当时是我同意临时给客人拿护照,所以公司说责任在我,就让我赔客人房费1800元,已经从我工资里扣除,我能否要回这些钱?该怎么要?(我准备辞职)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23 01:40: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 总结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补充规定》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为用人单位扣减工资的正当理由: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公积金;
    (3)法院裁判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4)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5)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6)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
    (7)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
    (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如果遭到公司克扣工资,员工的解决办法:
    1、协商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
    2、申请调解。
    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处理。
    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解决。
    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
    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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