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是夏XX的孙子,夏XX共有四个儿子(早年丧偶)!我父亲是夏XX的二儿子,于06年去世呢!奶奶及

三个叔叔都健在,但我奶奶在跟我家一起生活,于去年5月4号脑出血,被我及时发现,于是我联系三位叔叔

,将其送入医院冶疗,住院期间四家人轮流照顾,现半瘫,生活不能自理,脑萎缩认识差!现在在敬老院生

活,我奶奶有退休工资!

????现出一个问题!在05年奶奶个人有一间48平方米的危房,其当时只有48平方米的建房许可证及65平方米

的土地使用证,都是奶奶一个人的名字!且并没有办理房产证!在我奶奶的要求并同意之下,于05年我父亲

与小叔及三叔三人合资,翻建原来的房屋建成两层总面积130平方米的房屋!建成之后,我家就搬到二楼居住

,我家现没有其它房屋居住!现我的两个叔叔及没参加建的大叔,在没告知之下并未同意之下,私下与别人

签了130平方米房屋买卖协议!小叔在我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带我奶奶与2013年一月份办理了只有一楼部分

面积48平方米的房产证,证件是我奶奶一个人的名字!办理房产证之后十天,小叔在不告知我家人的情况之

下,带着我奶奶到房产处办理了过户与买房者办理了过户手续(只过户了有产权的48平方的产权及土地证)

!05年建房时,我父亲及小叔、三叔,有一个合资建房证明并标明出资情况!及母亲夏素珍同意各儿子建房

证明,及居委会开我家的居住证明!

????在此说明一下,买房者是我家隔壁邻居家侄子,他对这房子及矛盾情况一清二楚!他来看房时,我家一

直不同意!现在房屋被我叔叔用我奶奶的名意卖给我奶奶房屋旁边的邻居家的侄子!卖了48万!现房屋只有

一楼部分面积48平方的产权己经过户呢!并且买方己经支付了46万!叔叔跟买房者约定余下两万等十五天后

房屋交付时再给叔叔!若房屋交付不了,余下两万就不给呢!而叔叔打电话给我妈说,余下两万,他们不要

呢!你家人交不交房,买房者若告你家,叔叔们不问,后果自负!我家人一直都不同意卖房子(买房子的人

来看房子时,我家也说过不同意卖!而且这房子只有一楼的48平方有产权并且有产权的房屋05年己被改建呢

,二楼从05年我家就一直住到现在,同时我家又参与建房的(有证据)!买房者从头到尾胆子也大就是想强

买!而卖房者叔叔也是强卖!我家是低保户,我们打官事打不起,没有钱打!我们只有等做被告!

????我想问一下,这买卖合同有效不?隔壁邻居知情而买这房子(我家没有足够的书面证据)!这买方属于

善意取得吗?我家成为被告时能追回房屋吗?买方者有权让我家从二楼没房产证的房屋搬走吗?说白呢,此

房子没房产证的部分就是违法建筑!我家人只想有个住的地方,别无所求!现在房管局房屋过户只要有关系

,什么房子过不了户呢!谢谢关心

2018-12-23 04:33: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合同法83条、84条的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因此,即使房子发生过户,但是债权人仍然可以行使撤销权,并就该房子优先受偿。
  • 小产权房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下面华律网小编将向大家介绍有关小产权房的知识,让大家对小产权房有个更全面的了解。
  • 论是通过法院调解离婚还是判决离婚,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都是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的法律文书。如果离婚时法院确定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应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否则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对于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后的房产过户,双方当事人需携带离婚证、自愿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证明亲自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 ;  房屋产权过户流程和费用  房屋产权过户即房屋所有权的变更,是指原房屋所有权人通过买卖、继承、赠与等方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为其他人所有的过程。  签合同当天卖方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暂住证(外地人口)原件必带  
    2.相关费用必带  签合同当天卖方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夫妻双方)、暂住证(外地人口)原件必带  
    2.户口本(夫妻双方)原件必带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原件必带  
    4.配偶、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固定格式后补  
    5.房屋产权证原件必带  
    6.出售已购公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回迁房须提供原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批准文件原件必带  
    7.相关费用必带  买方需支付的相关税费:  
    1.印花税成交价的
    0.5‰房地产交易所  
    2.契税成交价的
    1.5%(普通住宅)房地产交易所  成交价的3%(非普通住宅)  
    3.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成本价购房)房地产交易所  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7%(优惠价购房)视各区规定  
    4.其他政府各职能部门  
    5.相关费用过户费:1000元安家世行  评估费:某些地区要求评估后交税,费用不定评估公司  其他:视各房管局规定  卖方需支付的相关税费:  
    1.印花税成交价的
    0.5‰房地产交易所  
    2.营业税五年内出售成交价的
    5.5%房地产交易所  五年后(含五年)出售普通住宅不征收  非普通住宅:成交差额的
    5.5%  
    3.个人所得税五年内出售:成交价的1%或(成交价-合理费用)×20%房地产交易所  
    4.土地增值税五年内出售的非普通住宅:成交价的1%房地产交易所  
    5.其他视各区规定政府各职能部门  
    6.贷款相关费用过户费:10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