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2年8?9月份到公司上班,试用期说是2个月?。2013年4月11号辞职,现在4月17号一直没结算工资,公司一直是下个月5号发放上个月工资,现在4月17日连3月份工资都没发,13号发信息给老板发工资,一直没有回话,17日打电话和老板要求发工资?,老板竟然说我3月份正常按时上下班,公司有指纹打卡机就4天,其他的要不是没签到酒是迟到。事实上在3月底就和公司考勤人员核对好3月分考勤的问题,已经把未签到和迟到休假的详细情况表明了,并且未签到的都是办公司业务去了(办公司贷款),正常4.30下班我办业务好几次都是5?6点下班?,还有几次都回到家了,又打电话让我去,我开车又去办业务了。现在却要扣我工资。和老板理论,老板不讲理,就说公司指纹识别机有打卡记录,到哪说理都是按照那个的。迟到我都有表明原因的,家里修路,没有公交车,特别堵,和公司说明原因的。可即使我迟到没签到,可我都有去上班啊,晚上都加班托班。到现在公司老板就是不给我工资了说是要扣。并且没钱合同没交保险钱。请问我该怎么办啊?公司打卡没记录,迟到就扣工资合理么?

2018-12-23 06:18: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n  第四十四条 【加班工资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n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n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n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n
  • 用人单位的工人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扣工人集体工资作为赔偿,是违法的,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一种克扣工资的行为,对于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法规定,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您好,老板以损坏店内物品为由不发工资,报警了也不行,建议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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