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庭日期:2016年8月30日?开庭时间:15:00:00?开庭法庭:成都武侯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案?号:(2016)武侯刑字第0125号?案?由:贷款恶意拖欠?被告:汤明培?原告:捷信金融?(以上出庭人员已通过我方调查取证,并经过法院认定,现给予公布。需携带答辩状、贷款正常消费明细、身份证原件,传票等按传票上的规定时间准时出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将联合被告人当地派出所强制执行。以免给你个人及家庭带来不必要的责任。近期请注意关注法院公告网。)这是成都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请问这是真的吗?

2018-12-23 09:34: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被告不到庭并不影响法院判决。出庭辩论、质证、反诉是被告的重要诉讼权利,被告不出庭等于放弃了这些权利。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如果被告败诉,必须承担诉讼费用并履行生效判决,否则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法院强制执行时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有本院院长批准。,法院会采取多种方法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 般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获得新的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作为申请执行人,要积极收集相关线索提供给承办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另外该规定第104条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
  • 如果生效判决书确定了连带责任人,可以直接执行连带责任人。
      如果没有连带责任人,除非依法追加被执行人,否则不能直接执行。
      连带责任是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民事责任制度,其目的在于补偿救济,加重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有效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连带责任主要是基于合伙、担保、联营、承包等合同关系或代理行为、上下级间的关系而产生,因而被分散规定在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司法解释之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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