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张某与魏某为夫妻,张某在魏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欠很多人高利贷,其中有一张最新向陈某借的15万元高利贷欠条(欠条上上没有写为高利贷,实际上只借了14万,却写了15W的借条)。借其他的高利贷有还款及高额利息的证明。

张某与魏某有两套房子,房子是按揭的,尚未还清贷款,再未离婚期间,张某也有向银行支付房子的利息。

张某经常借这个人的高利贷还其他人的高利贷,拆东墙补西墙,最终无法还清多人的高利贷,东窗事发,张某与魏某协议离婚,房子归魏某,张某承担所有债务。

离婚后魏某联系不上张某,陈某也无法找到张某,于是陈某向魏某起诉,要求魏某还款,

请问魏某要偿还陈某的15万元吗?

离婚
2018-12-23 11:39: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债权人和债务人有约定贷款利息的,债务到期后,债务人应当偿还债务及约定的利息。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 借条上未注明利息和还款日期,现无法联系借款人,想办法联系债务人催款。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条上未注明利息属于无息借款,不能主张利息。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属于无固定期限借款,可以随时主张债务人还款。如果无法联系借款人问题最严重,当务之急应当想办法联系债务人催款,如果债务人不能还款,可以向法院起诉。
    通过法律解决。
  •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情况较多,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例如婚前一方付首付购买,离婚时已经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归属

    (一)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购买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应为婚前购买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婚姻法》明确规定结婚后夫妻的工资奖金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属于共同还贷,除非一方能证明其所用还贷的款项为婚前个人财产。

    (二)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的归属。律师认为,该房屋也应当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归根结底,婚后能取得产权证书,是因为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即便婚后是共同还贷,一方在婚前支付的款项一般都高于婚后配偶支付的款项,将房屋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也更符合公平原则,可以避免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因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不公平现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