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爷爷奶奶有二女一儿,三个孩子,老人生前曾立一份遗嘱,遗嘱如下:俩位老人百年后将原公产房1套给予儿子(早已过户到儿子名下),现住房1套由2个女儿分,其余存款3个儿女分。老人和小女儿分别出资10万和4万,共同买了一套小产权房,但没在遗嘱中说明。遗嘱是奶奶和爷爷共同署名,现在爷爷去世了,大女儿也去世了,奶奶还健在。

1.此遗嘱是否成立,

2.现房屋现在卖的话是否有遗产税。税额如何计算

3.大女儿已经没有了抚养能力,其丈夫和儿子是否还有继承权?她的财产中是否有一部分,应作为奶奶的赡养费。

4.若遗嘱成立,儿子通过法律途径是否可争取到现住房及联名房的部分享有权。

5.若奶奶还想改变遗嘱内容,是否可以?最终应以那份为准?

2018-12-23 13:32: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  
    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资格。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即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不适用遗嘱继承,也不发生代位继承
  • 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称为继承。由于继承是被继承人个人财产的转移,因此遗产范围必须首先明确。遗产范围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
      
    (1)公民死亡时,其财产才是遗产。
      
    (2)死亡公民生前的个人财产是遗产。
      
    (3)公民死亡时尚存的财产是遗产。
      
    (4)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是遗产。
  • 口头遗嘱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遗产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国外有时称为“死亡税”。目前有专家建议5年以后开征遗产税,起征点至少应在500万元以上。事实上,中国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还存在一些困难。
      遗产税如何征收?   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理论上讲,遗产税如果征收的当,对于调节社会成员的财富分配、增加政府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财力有一定的意义。
    遗产税常和赠与税联系在一起设立和征收。但是,为了吸引投资和资金流入,也有一些国家和地区故意不设立遗产税或者废除遗产税。   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夕,“开征遗产税写入会议征求意见稿”的说法引起广泛关注。
    随着近日《决定》全文的公布,悬念已经落下:报告并未提及遗产税。而早在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就提出“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2013年2月,国务院批转了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也提出“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
      专家建议遗产税起征点应在500万元以上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表示产税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建议5年以后开征,起征点至少应在500万元以上。
    征收遗产税能够缓和高收入人群和中低收入者之间的矛盾,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他指出,目前征收遗产税的条件还不成熟,建议5年以后开始征收,因为当前的税制改革重点不是在遗产税,而是在营改增、房产税、个税等领域。
      中国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还存在以下一些困难:   一是税源上。中国尚处在市场经遗产税制度分类表济初级阶段,虽然出现了一部分较富裕的人,但总体来讲还是少,税源不容乐观,而且这部分人财产的情况比较分散隐蔽,很难掌握他们的真实财产情况;   二是很多人对遗产税的意识还较淡薄,没有真正理解遗产税;   三是在征收上拿到的钱有限,还容易得罪人,在征管力量不够的情况下,势必会影响到税务人员的工作热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