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乡政府至今都不处理2007年的移民搬迁的土地纠纷问题,这该怎能办?

移民留学
2018-12-23 15:04: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搬迁对于被征收房屋的当事人可以获得的补偿,可以自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进行核实,请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补偿的具体数额。  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土地资源归国家所有,甲方只能办理手续(并交纳土地使用费)依法获得使用权,用于发改委规定的建设项目,但无权专卖、租赁。乙方要在上面建商品房,必须持有发改委的建设许可批文,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甲方退还,乙方获得许可建设的接收。
    丙购买时乙方必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及商品房产权证。否则所有交易都是非法的。
  • 造成轻伤害应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赔偿。
    土地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土地合同纠纷就怎样引起的?一般来说土地纠纷是由下面两种原因引起的:
    1、法律和政策的变化引起的纠纷。进一步规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而自80年代中期,我国很多地区根据国家政策实行的是“两田制”,即“责任田和口粮田”区分承包制度,导致村民要求及时收回责任田并按照家庭联产方式重新分配,而原来的没有到期,从而引发纠纷。
    2、管理混乱引起的纠纷。农村干部素质相对较低,对土地承包不依法进行管理;很多土地荒废多年,没有积极的纳入正规管理;土地开发过程中没有认真核实所有权;层层转包渔利现象大量发生引发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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