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果我失业无法领取失业金,因为公司在入职的时候没让我调档,我的档案还在劳动局(毕业后就提档转到劳动局了),【就失业状态】是“查无此人”的。
我想问问:
1、一方面我失业了,无法领取失业金;另一方面我如果找到新公司,是不是公司无法帮我正常缴纳保险呢?影响我和新公司的合同订立吗?
2、现在想裸辞了,因为公司待遇问题,之前和领导谈过,领导虽心知肚明,说要给我加薪,但也没动静了。基于此,所以是铁了心的要辞职了。是否给领导的辞职报告写明“由于公司方面原因导致我辞职”?提交辞职报告的同时,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劳动关系就终止了呢?
3、是否存在公司经济赔偿?
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该怎么给自己维权。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