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现有一年了,在高速公路上司机违章停车上下乘客导致后面来车把人撞飞

2018-06-14 11:34: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不悬挂车牌,驾驶员将被扣12分,罚款200元,即使不是自己的车,只要驾驶无号牌车辆上路,一旦被查到就要进行处罚。  
    2、新车上路不悬挂号牌也将被处罚。持有准驾车型C1以上的驾驶证,驾驶没有强制保险、没有临时号牌车辆的驾驶员,除了扣12分罚款200元外,驾驶员的驾照也要下降一个等级,并且要处以保险费的2倍罚款。  
    3、驾驶证注销仍开车被拘。根据规定要罚款2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查询车辆交通违章办法  
    1、登陆本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栏目,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驾驶证编号。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即可。(免费查询)  
    2、搜索车辆违章查询——选择省份——地区——根据提示输入发动机后六位数即可查询。  
    3、带上本人身份证或本人驾驶证件到本地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免费查询)  
    4、带上本人的驾驶证和行车证到当地的交通大队窗口进行查询以及处理。(免费查询)  
    5、通过拨打声讯电话方式进行交通违章查询。此查询方法会产生相应的查询费用。  
    6、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方式进行查询违章。此查询方法会产生相应的查询费用。

  • 1、公安部令第104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根据此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可以扣押肇事车辆,但有前提限制,那就是必须是比较复杂的交通事故,无法适用简易程序,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且扣押车辆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可以得知,扣押最长的期限不应当超过六十八天。
    2、如果警方不能在规定的期限认定你是肇事者,那么你就有权要求取回车辆。
    3、如其拒绝你取回车辆的要求,可向其上级部门提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交警主要负责调解及事故责任的划分,驾驶证、行驶证等暂扣后需返还司机,具体赔偿事宜还需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可考虑诉讼途径,受害人可诉赔偿项目主要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贴、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及交通费等,若构成伤残(需进行司法鉴定,本所常年与司法鉴定机构合作)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
    上述赔偿具体数额视伤者受伤情况而定,目前无法定论。 如有需要,可随时来电交流,以期维护你方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