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一直对我不好,一直想跟我离婚,好不容易我这次怀孕了,我老公还是要离婚,他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会支持吗?

离婚
2018-07-19 07:09: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怀孕妇女可否离婚虽然我国法律限制男方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或中止妊娠后的一定期限内起诉的权利,但是很多人对于怀孕妇女可否离婚仍然存在分歧和疑问。在特殊情况下,法院仍可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即“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期限内起诉离婚”法院是应当受理的。实际生活中,法院在审判有关离婚案件的时候,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界限主要是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通常从婚姻的基础、婚后的感情、离婚的原因、夫妻的关系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如果当事人双方均认为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是不争的事实,且双方均同意离婚,那么法院应当准许双方离婚。由此可以见,怀孕妇女在特殊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并且怀孕妇女在离婚时占有一定的主动权。
    二、离婚后怀孕妇女如何维权怀孕妇女从一定层面上讲应当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离婚后将面临生产及孩子抚养等现实问题,因此对于离婚后怀孕妇女如何维权便显得尤为重要。首先,要对怀孕妇女自身的权利进行维护。在我国无论以何种离婚方式,财产分割的原则都是相同的,并不会因女方怀孕而多分或有补偿,男方存在过错的除外。但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其次,要保证胎儿的合法权益。胎儿在未出生前是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而《婚姻法》又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双方应当在胎儿出生后,另行解决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例如孩子的抚养费,探望权,继承权等问题。虽然通过上述论证说明怀孕妇女在离婚时占有一定的主动权,但是并不能代表离婚后就能给她们带来和谐安稳的生活。现实中会出现离婚后男方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又或者胎儿出生后拒绝支付抚养费等问题。此时就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将自己武装起来,寻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构或是律师的帮助,为自己和孩子赢得更多的利益。
  • 男女双方想离婚,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对于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从性质上说,属于共同共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属于双方或一方的收入,无论各自收入的数量多少,也无论其中一方有无收入,夫妻作为共同生活的伴侣,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对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1、从法律规定来讲法院只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本案中被告不适用反诉,仅仅适用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另行起诉。
    2、但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案毕竟与其他民事案件具有特殊性,法院在审理离婚案时,一般都会对是否准予离婚、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原则上一并予以解决。此规定不是出自于哪个法律,也不是出自于哪个司法解释。
    3、“离婚案件的审理涉及是否准予离婚、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原则上应一并予以解决”出自于最高院副院长黄松有主编的《民事审判实务问答》中。此问答对全国各地的法院审理离婚等民事案件都具有指导作用,甚至决定作用。
    4、当然以上问答毕竟不是法律或司法解释,如法院坚持被告对财产另行起诉也是合法的。这也仅仅只是个时间问题。
    5、离婚诉讼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及到太多的法律问题,建议委托律师办理为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