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朋友走在路上被我前男友的姐姐打了?总共打了两次?头一回是几个月前?当时因为考虑到一些原因我没有报案?当时打得很历害?我身体各个部位都有受伤?这次是我和一人朋友走在路上?她看到我就边骂边冲过来打我?当时因为路上很多人?被拉开后?她又在我没防备时冲过来狠狠的朝我的小肚子踢了一脚?当时我就很痛?后面我去派出所报案?伤残签定的结果出来是轻伤害?请问这样的情况派出所会做何处理?我要怎样才能保护我的人身安全

暴力伤害
2018-12-23 18:3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可以去鉴定,如果是轻伤,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三年以下。另外,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 轻伤害处理涉及的情况较多,需要具体分析。例如,经鉴定构成轻伤,对于致害人来说需要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外还需要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比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构成伤残的残疾赔偿金等。
    因此,如果你们双方不能达成和解,您应该及时报警处理。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致人轻伤,应当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多人所打,应当由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赔偿,如果不能区分,应当共同承担。
    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如果主观恶意不是很严重的,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都可以请求办案单位调解,给被害人相应赔偿,调节达成一致后,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
    如果被害人不接受调解要诉至法院,那么你就只能奉陪到底打官司咯。轻伤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
    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
    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