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条上只说借款日期是2016年5月20日,没说什么时候还。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债务只说借款日期是2016年5月20日,没有说什么时候还清,那么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2021-02-26 11:4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未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主张权利,从借款人承诺的还款日期或者借款人明确拒绝还款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当然,出借人应当在20年内主张权利,20年是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关于民间借贷的最新法律问题,就是最高法院最近出台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关于利率的规定。按此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能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如果借款人自愿支付利息超过年利率36%,有权要求出借人返还超过部分。
  • 分期履行之债,指当事人在同一份合同中约定,对合同约定的债务分期履行。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借条的诉讼时效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但是如果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就要从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发生而要重新计算了;但必须切记的是,诉讼时效不管中断多少次,不得超过20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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