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肇事者已经判刑3年,期间监外执行,最近他又肇事逃逸且致受害者死亡,还冒名找人顶罪,现在肇事者应处以几年刑事责任?

2018-12-23 19:16: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1,一般来说,交通肇事时需要至少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才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2,但是依司法解释,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也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3,若构成犯罪,或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若积极赔偿损失可能量刑时会得到从宽。补充:若没有逃跑,肯定不构成犯罪。
  • 最高院《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一般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应处以扣分、罚款的处罚。
  •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四条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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