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工作单位职工心脏性猝死,单位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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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确定死因的,应当尸检。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猝死,申请工伤认定,必须对死亡原因进行确定。在没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死亡诊断证明情形之下,应当通过尸检确定死亡原因。不进行尸检不能确定死亡原因,不能对是否属于视同工伤进行定性。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十六条因下列情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除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提交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四)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提交医疗卫生机构所作的疾病死亡证明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卫生机构所作的抢救记录和疾病死亡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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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工作原因导致的突发病或者工作时间突发病死亡或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是工伤的话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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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工作场所受伤,用人单位需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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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