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做厨房的,来这个店快五个月了,就发了二次工资。而且每次发工资都托。我们来的时候说是每个月二十号发工资的。但是到了二十号却没发,老板说生意不好没钱发。我们也就没吹他发了。一直托了十天到月底才发,第二次也是托了十天月底发的。但是第三次月底没发了。现在十一月中旬了,九月的工资还是没发。去吹他他就说生意不好,没钱发,过几天在说。但是我们真的很急啊,怕老板跑掉。老板还欠外面送酒送菜人的钱,真的很担心啊。明天我们厨房几个人准备一起交辞职信,交辞职信的时候顺便和他说以后要准时发工资,如果不发的话我们就罢工了。不知道这样行不行,如果还不发怎么办?我们都不懂法律,去劳动局也不知道怎样解决?求个办法。我们没签什么合同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23 20:03: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获得赔偿的话,必须凭借购房合同要求法院尽快查封所购房产。通常这种开发商拖欠的钱款会非常多,而施工单位享有强大的优先受偿权,购房者一定要赶在施工方行使这项权利之前将房屋查封。
    “如果没有购房合同,签订的购房协议上也没有明确具体的房号,这就很麻烦,很难保障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上实施,可实际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现在的劳务派遣基本上都是用工单位招工后再把工人挂靠到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已经完全变味了”。
    在劳务派遣现象集中的全国公有制企业、事业、机关单位,长期在一线岗位从事主体工作的工人是劳务派遣的主体。劳务派遣公司“招人不用人”,用工单位“用人不招人”,导致用工单位并不和员工签订合同,而是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
    被派遣人员处于“两不管”的境地,深受其害的绝大多数是农民工、下岗工人、城镇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由于没有与员工直接签订合同,许多用人单位都借此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随意克扣其正常工资与福利待遇,一些用人单位甚至随时“裁员”和“甩包袱”;另一方面,劳务派遣职工对企业的贡献完全被抹杀,他们的工龄永远都是从零开始,周而复始。
    综上,最好是和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没有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搜集证据,例如打卡记录,工资流水,工服工卡等等,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是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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