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在2个月前,晚上5点左右,我母亲60岁带我儿子2岁多去楼下玩,我在家3楼听到我母亲在外面跟别人吵架,我下楼一看,是和2个女的吵架,一个60左右,一个30左右的女性,我一看母亲被骂我就骂他们2个女的,骂一会,他们2个女的就走了,这2个女的是前楼的,刚走一会就看到他们又回来了,还有一个男的拿这木头搞把,上来就要打我,这时我在楼梯口坐着,我母亲跑到我身前拦着那个男人,不让他打我,那男的一把抓住我母亲把我母亲摔倒在地,因我母亲一直拉着那男的,那男的也倒了,压在我母亲身上,摔倒后我母亲没有马上就起来,那个人的就那木头搞把打我,前2下我用左手挡住了,不过我也在他家人的拉扯下倒在地上,那男的上来就往我头上踢了一脚,我爬起后自卫抓住那男的木头搞把,这会很多邻居过来把我们拉开,我家也报了警,在警局录完口供后,当晚我去医院做了检测,身上有多处擦伤和淤青,检测没有大事,就回家了,第2天我母亲就感到头晕去医院检测了下,医生让住院打几天点滴,出院后没几天的一个晚上2点多时我母亲忽然头晕呕吐身体抽搐,马上又去了医院,检测说是眩晕症也有点脑梗,又住了几天院,出院后拿着住院发票去了派出所,一工是3千多,不到4千块钱,结果派出所办案人一推三不管,我们多次去派出所都是这样,就这样2个月过去了也没有个说法,今天我们家又去了派出所这次我们家很坚决的必须要给个说法,派出所就说那就第2天所有当事人就过去,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解决,该罚款法款,该拘留的拘留。

事后我们打听过,那家的一个亲戚是区刑警队的,派出所我们家认识的一个小警员说打人那家找人了,就是他们家区刑警队的,所以才一直不处理,打算就这样完事。

在这里我想问,就这样的事,如果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我和殴打我的那人会被这样处理?如果我们去法院起诉又会怎么样?

那家人一直说我也动手打过他们,不过我是身体有明显伤的,并且去医院在诊断书上也有写,我母亲也是,他们家人都没有什么外伤,估计也没有医院的诊断书,还说那个男的穿的一件体恤是4千多买的,在我妈拦他时摔倒后被扯坏了。

治安处罚
2018-12-23 20:17: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受伤后,及时就医、报警。向办案机关申请伤情鉴定,由派出所开具鉴定函,由当事人自己去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一般治疗终结后进行)。鉴定结果构成轻伤的,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构成重伤的: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伤情鉴定不构成轻伤,则加害人不承担刑事责任,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受害人构成伤残的,依据伤残鉴定结果可起诉加害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具体明细与受害人年龄、户口性质等作出计算。
  • 协商不成,报警后,调解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侵权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 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不能起诉医生,只能起诉医生所在的医院,要求医院赔偿损失。因为医生属于职务行为。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车祸不愿赔偿:法院拘留的问题强制执行拘留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原则上最多不超过两次,每次拘留不超过15天。反复拘留,违反执行法规。  要分清是有能力而故意逃避执行,还是,确实无财产执行。
    ,如果是确实无财产执行的,不能适用刑法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第313条)不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也不适用司法拘留。只有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才能进行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刑罚。
    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司法拘留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