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天去超市,被超市旁边的珠宝店拦住抽奖,说我得到了3000元代金券,可以买两个珠宝玉石,两个珠宝玉石都是可以用3000元代金券。我看了看玉石吊坠的售价都是三千五百以上。我用了三千代金券买了两个,代金券抵押之后一个另付600元,一个另付700元。但是我回家之后发现玉是次玉,最多值一两百左右,请问这样算违法行为吗?我可以依照法律要求他们赔偿吗?另外,我发现玉石公司的名称是XXX,但我支付的商家是肇庆市花之美珠宝,两家公司名称不一样,而且我在天眼查上面并没有找到花之美珠宝的公司信息。请问我可以要求退货或者赔偿吗。求解答,谢谢。
消费者维权
2021-02-26 16: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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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先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消费者协议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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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到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先与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以请消费者协议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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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后,消费者可以先与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以请消费者协议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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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