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是丈夫父亲的拆迁家,写下丈夫的名字,离婚的妻子有分房产的权利吗?

离婚
2021-02-26 17:34: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登记在男方父亲名下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无权分割。
  • 登记在老公父亲名下的房产不能进行分割,老公父亲名下的房产是属于父母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