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省高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去检察院申诉的期限是多少,能先去巡回法庭申诉吗

2021-02-26 19:33: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诉讼二审被驳回后可以再次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等。
  • 申诉被驳回以后,一般情况下,申诉人应当息诉。但是,申诉人如果有大量事实、确凿的证据说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继续向原审法院、上级法院、人民检察院等申诉。
  • 在一般情况下来说,申诉被驳回之后,原则上来说申诉人应当息诉,也就是诉讼人应该停止诉讼。但是,如果找到了一些可以证明之前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事实确实存在错误的新的证据,甚至可能会影响到定罪量刑,可以再次提起申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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